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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洋片区三个停车场土石方工程、仁寿县鑫城酒店建设工程项目品质提升工程等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随机抽取招标公告随机抽取招标公告

汪洋片区三个停车场土石方工程、仁寿县鑫城酒店建设工程项目品质提升工程等造价咨询单位采购随机抽取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1. 汪洋片区三个停车场土石方工程 竣工结算评审送审价812.1844万元、

2.仁寿县鑫城酒店建设工程项目品质提升工程 预算评审送审价32.1912万元、

3.仁寿县粮食仓储物流项目土石方工程项目 竣工结算评审送审价303.14359万元、

4.仁寿县汪洋卫生院天然气供气工程 竣工结算评审送审价31.04万元。

()采购内容:

1)项目1.项目3.项目4开展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并分别出具相应报告。

2)项目2开展预算评审工作,并出具评审报告。

(采购控制价:固定价4.89万元。(其中项目13万元,项目20.36万元;项目31万元;项目40.53万元)

()采购类别: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服务要求:

1.工期要求:预算评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审核项目自合同签订25日内完成。

2.审核服务质量要求:

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

   3. 履行职责

1)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审核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工作,对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成果及相关信息。

4)审核机构及其审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考核,并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5)审核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时,审核机构应及时更换。

6)审核机构参与审核项目应签订审核承诺书,以保证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6.1)审核机构及派出审核人员参与同一工程咨询文件、资料的编制和审核业务;

6.2)将接受委托的审核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个人实施;

6.3)由被审核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等费用,接受被审核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

6.4)参加被审核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6.5)私自与被审核单位及相关人员就审核(核)事项发生接触。

6.6)隐瞒参与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被审核单位串通舞弊。

6.7)未经允许自行定案或出具审核报告。

7.审核中介机构合同期限内应将其资质、固定执业人员、业绩情况及重大变更事项报采购人备案。

4.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要求:

1.项目复核允许误差金额

送审金额(万元)

参考系数(±)

复核允许最大误差金额(±)

≤200

3%

送审金额×3%

<200≤500

2.5%

(送审金额-200万元)×2.5%+6万元

<500≤1000

2%

(送审金额-500万元)×2%+13.5万元

<1000≤2000

1.5%

(送审金额-1000万元)×1.5%+23.5万元

2000

1%

(送审金额-2000万元)×1%+38.5万元

2.竣工结算考核标准及应用

送审金额(万元)

超过复核允许误差率或误差金额(万元)

扣减审核费用标准

≤200

≤3%

不扣减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200≤500

≤2.5%或6(取大值)

不扣减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500≤1000

≤2%或12.5(取大值)

不扣减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1000≤2000

≤1.5%或20(取大值)

不扣减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2000

≤1%或30(取大值)

不扣减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1)竣工结算中标单位须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采购人原件备案;预算评审中标单位须与采购人、项目业主签定三方协议。

2)项目1、项目3、项目4经采购人对审计结论确认后,中标单位向业主出具审核报告,并于15日内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业主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待县审计局抽审复核,复核审减率在3%以内,项目业主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20%,若审计局抽审偏差率在3%-5%,则扣减合同总额的10%;若审计局抽审偏差率高于5%,则不付剩余费用。

3)项目2经采购人对预算评审结论确认后,中标单位向业主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项目业主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中标单位收到评审费后3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签章的评审报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开展结算审核工作的应遵守的仁寿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相关管理办法。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已进入仁发展造价咨询库的单位且未被抽中过的入库单位。

(二)其他要求:

入库后已被抽中造价咨询公司实施的项目未完工或未完成履约评价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

三、挂网媒介及采购方式

(一)挂网媒介: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sfzjt.cn/)。

(二)采购方式:随机抽取。

四、报名时间

202366-202367日下午14:30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抽取时间及规则

1.抽取时间:202367日下午15:00

2.抽取规则:网上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1.业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发展大厦B6

联系人:李老师

业主联系方式:028-35030101

附件:
1.pdf
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