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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中风华配建市政道路项目新建、续建等4个项目造价单位采购随机抽取公告(第二次)随机抽取招标公告

仁中风华配建市政道路项目新建、续建等4个项目造价单位采购随机抽取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1. 仁中风华配建市政道路项目新建标段 预算评审送审价2155.084245万元

2.仁中风华配建市政道路项目续建标段 预算评审送审价2218.360868万元

3.仁寿县龙乐水电设备厂改造项目(二期)生态体育公园项目 竣工结算审计 送审价26.6468万元、

4.中医医院新区医院项目10KV主线工程 竣工结算审计送审价547.233989万元。

()采购内容:

开展以上项目预算评审、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相应评审报告。

(采购控制价:固定价9.5万元。(其中项目14万元,项目24万元;项目30.5万元;项目41万元)

()采购类别: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服务要求:

1.工期要求:项目12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评审并出具相应报告项目3、4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评审并出具相应评审报告

2.审核服务质量要求:

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10)》等国家相关法规制度要求。

   3. 履行职责

1)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审核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2)按照合同约定,制定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服务工作,对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向外泄露成果及相关信息。

4)审核机构及其审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考核,并接受采购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5)审核机构派出的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职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采购人工作安排,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时,审核机构应及时更换。

6)审核机构参与审核项目应签订审核承诺书,以保证审核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6.1)审核机构及派出审核人员参与同一工程咨询文件、资料的编制和审核业务;

6.2)将接受委托的审核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个人实施;

6.3)由被审核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等费用,接受被审核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

6.4)参加被审核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6.5)私自与被审核单位及相关人员就审核(核)事项发生接触。

6.6)隐瞒参与审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被审核单位串通舞弊。

6.7)未经允许自行定案或出具审核报告。

7.审核中介机构合同期限内应将其资质、固定执业人员、业绩情况及重大变更事项报采购人备案。

4.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要求:

1.项目复核允许误差金额

送审金额(万元)

参考系数(±)

复核允许最大误差金额(±)

≤200

3%

送审金额×3%

<200≤500

2.5%

(送审金额-200万元)×2.5%+6万元

<500≤1000

2%

(送审金额-500万元)×2%+13.5万元

<1000≤2000

1.5%

(送审金额-1000万元)×1.5%+23.5万元

2000

1%

(送审金额-2000万元)×1%+38.5万元

2.竣工结算考核标准及应用

送审金额(万元)

超过复核允许误差率或误差金额(万元)

扣减审核费用标准

≤200

≤3%

不扣减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200≤500

≤2.5%或6(取大值)

不扣减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500≤1000

≤2%或12.5(取大值)

不扣减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1000≤2000

≤1.5%或20(取大值)

不扣减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2000

≤1%或30(取大值)

不扣减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每超过0.1%

扣减5%(最高扣减50%)

 

三、付款方式:

1.竣工结算中标单位须与项目业主签订合同,采购人原件备案;预算评审中标单位须与采购人、项目业主签定三方协议。

2.项目1、2经采购人对预算评审结论确认后,中标单位向业主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项目业主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中标单位收到评审费后3日内向采购人出具正式签章的评审报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清单。

3.项目3、4经采购人对审计结论确认后,中标单位向业主出具审核报告,并于15日内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业主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待县审计局抽审复核,复核审减率在3%以内,项目业主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20%,若审计局抽审偏差率在3%-5%,则扣减合同总额的10%;若审计局抽审偏差率高于5%,则不付剩余费用。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开展结算审核工作的应遵守的仁寿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相关管理办法。

2.咨询单位应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成果资料。逾期提交的,则咨询人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逾期一日,咨询人支付本合同项下酬金1% 的违约金,在逾期期间,违约金按日累积计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咨询人还应当额外赔偿实际损失;逾期天数达30日及以上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已进入仁发展造价咨询库的单位。

(二)参与过以上4个项目清单编制或预算评审单位不得报名。

三、挂网媒介及采购方式

(一)挂网媒介: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sfzjt.cn/)。

(二)采购方式:随机抽取。

四、报名时间

202388-2023811日中午10:30

五、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本平台已入库注册的开户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9000。可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或保单保函方式缴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须通过基本帐户交纳,保单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单)须出具见索即付保单保函。开标前请确保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为缴纳成功,否则造成不能参与随机抽取的后果自负。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非成交人,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

2.成交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抽取时间及规则

1.抽取时间:2023811日中午10:30

2.抽取规则:网上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1.业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发展大厦B6

联系人:李老师

业主联系方式:028-35030101

附件:
仁中风华配建市政道路项目新建、续建等4个项目造价单位采购随机抽取招标公告8.8(第二次).pdf
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