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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城公司2024年8月公路类项目劳务单位预采购随机抽取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鑫城公司2024年8月公路类项目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仁寿县

(三)建设规模:设计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道路长度约9km,道路宽度12m-15m,设计速度为60Km/h;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工程等

(四)采购内容:

需完成鑫城公司2024年8月公路类项目劳务及辅材,包括但不仅限于:

1.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资料收集、制作(包含但不限于开竣工资料、过程资料、影像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竣工图等)。

2.包含项目内材料送审、送检。

3.包含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

4.包含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一切施工内容。

5.包含招标清单、图纸内除甲供主材以外的一切内容。

6.包含项目工程中的一切变更工程、新增工程的实施

7.对项目地形、地貌进行复测

 

(以上描述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劳务单位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的风险,部分专业分包项目除外)

注:建设单位可根据成交人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施工情况,有权对成交人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或重新划分。

(五)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暂定1300万元,最终以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评审价(扣除主材)下浮20%作为合同价。主材包括但不仅限于钢筋、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灯,最终以甲方实际供应为准。

(六)采购类别:劳务。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服务要求:

1.工期要求: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180天。若签订之次日与实际开工日期不符的,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日历天数不变。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3.在整个劳务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九)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

1.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即130万元。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或保单保函(银行见索即付保单、全资国有担保保函)形式向鑫城公司提交以现金的方式缴纳的应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其他违约责任或扣款事项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单保函(银行保函、全资国有担保保函)提交的须出具采购人认可的项目所在地保单保函,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其他违约责任或扣款事项后退还保函、保单

2.本项目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为成交价的2%,即26万元。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州支行,账号:56530120000000656),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采购人确认无民工工资拖欠后次性无息退还其他要求按眉人社发〔2021〕32号等文件执行。

3.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十)结算办法

1.结算方式:本项目最终按照审计审定价作为基础价(扣除主材价)下浮20%进行结算,税金按照成交人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开税率据实结算。

2.支付时间:本项目无预付款。签订合同后按月进行进度款支付,即签订合同次月起每月20日后成交人向发包人提交进度款支付申请,成交人在收到申请后根据暂计量结果和合同约定对申请结果进行核实确认后向成交人支付上月经审核项目暂计量的70%(含当月的民工工资,暂计量不作为最终计量计价依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30日历天内支付至竣工结算审计价的97%,剩余3%为项目质保金,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成交人。(评审报告出具前已支付部分,待评审报告出具后根据评审报告内容据实进行修正,并在后期付款中予以扣回或补足)

3.付款方式约定: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所有贴现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注:每次付款须由成交人出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必须齐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填列;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目必须填列清楚具体明细,发票清单必须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涉及项目的发票备注栏要填写项目名称、地址;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收款人、复核、开票人信息必须填列,且复核及开票人不能为同一人)后再予以支付,并附合同复印件及请款申请书。〕

4.该项目竣工结算由建设单位报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审核,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但若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各级巡视巡查单位、行政审计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不定期进行抽审检查,并发现不限于审核计量有误等情形要求发包方整改的,成交人应按监督结果等相应要求配合发包方进行整改,需要退还多支付费用的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否则成交人应向发包人承担超付部分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笔应支付给成交人的费用中予以抵扣,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款项及其他合同项下应支付给成交人的款项(若有)。

5.评审结果未出具前以初步设计概算金额作为参考计算,评审报告出具前已支付部分,待评审报告出具后根据评审报告内容据实进行修正,并在后期付款中予以扣回或补足。

(十一)违约责任

1.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洽谈签订合同,同时做好进场准备。如乙方逾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洽谈签订合同事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取消乙方中标资格,且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如成交人未按本月进度计划完成工作内容,每逾期1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总工期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0元,超过20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双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成交人未按相关技术要求实施或验收不合格,无法达到相关标准,采购人直接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需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有权将成交人纳入采购人黑名单,一经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的,成交人及其关联方一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4.成交人不得更换现场负责人,若擅自更换现场负责人,监理人向成交人发出书面通知后7天内未见纠正,发包人可对成交人处以1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成交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成交人现场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2天(由发包人代表考勤), 重点及关键部位施工必须在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经监理人、发包人书面批准(1天以内由监理人批准并告知发包人,1天以上需监理人、发包人共同批准);未经书面批准离开现场的,成交人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累计超过30天或十次以上(含十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6.发包人因解决第三方索赔及依据本合同约定向成交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责任险费等全部维权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7.本合同约定应由成交人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罚款、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若发包人先行承担的,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笔应支付给成交人的费用中扣除或向成交人全额追偿,对于扣除后发包人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成交人可向发包人提异议,但不视为发包人违约。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已进入仁发展劳务库且不是以下1.2点的劳务单位。

1.第一批入库后已经被抽中5个及以上项目的劳务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

2.第二批入库后已经被抽中2个及以上项目的劳务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

(二)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用工人数均不少于50名劳务人员到施工场地进行作业(提供承诺函)

2.至少配备1名专职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1名专职现场管理人员、1名专职安全管理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级证书)和1名资料员。(提供相关证书及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社保证明。)

3.专职项目负责人、专职现场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相应岗位

4.采购人可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随时要求增派作业人员、作业机械等,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提供承诺函)

(三)其他要求:

1.劳务单位须积极参与集团内劳务项目招投标活动(报名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一年期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积级参与劳务项目招投标活动,每次在所实施项目的项目履约评价总分基础上扣减20分,累计2次及以上,自动清理出库。

三、劳务公司清理出库情形

劳务单位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立即清理出库(仁发展劳务库),项目业主单位及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给项目业主及采购人造成损失,将有权在项目款中或保证金中扣回,扣回不足以抵偿损失的,项目业主及采购人有权予以追回。

1.劳务单位被确定中标后,不及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劳务合同或进场施工。

2.项目竣工验收后,《劳务分包履约评价表》评分低于70 分(不含)或三个项目完工后平均分在70(含)~75 分(含)之间的劳务单位。

3.劳务单位因拖欠民工工资或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或一般事故及以上的(①一次造成1 人及以上死亡;②一次造成1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③一次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务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特别是违法分包或转包的。以下情形视同违反分包或转包:(1)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未按合同约定出勤时间(施工现场每月少于22天(以业主单位考勤系统或上级部门巡查为准)出勤的;(2)项目业主、仁发展集团或主管部门巡视巡查,抽查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不在岗达二次及以上或社保不是劳务单位缴纳。

5.劳务单位实施的项目发生质量事故、偷工减料或偷卖业主单位材料等。

、挂网媒介及采购方式

(一)挂网媒介: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sfzjt.cn/)。

(二)采购方式:随机抽取。

五、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2日下午15:30-2023年8月23日下午17:00。

、投标保证金

(一)本次采购报名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本平台已入库注册的开户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3万元(壹拾叁万元整)。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缴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须通过基本帐户交纳。开标前请确保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为缴纳成功,否则造成不能参与随机抽取的后果自负。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非成交人,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平台自动退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

2.成交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六、抽取时间及规则

1.抽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下午17:00。

2.抽取规则:网上随机抽取。

七、资格审查2024年8月26日下午17:00前)

(一)公司营业执照、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提供本公司连续近6个月社保证明)

(四)人员要求相关资料。(需提供人员配备表及相关证书)

(五)资格审查地址:仁寿发展大厦A栋6楼。

(六)提交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七)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供审查资料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八)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资格审格文件,抽中劳务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否则,视同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1.业主: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仁寿发展大厦A栋6楼

联系人:梅老师

业主联系方式:028-36655323

2.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8-35030101

 

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仁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劳务合同模板(2).pdf
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