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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第一次环评公示

仁寿县中医医院委托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仁寿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仁寿县中医医院新区医院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仁寿县中医医院

建设地址:仁寿县文林镇怀仁大道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90529.13平方米(约135.7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7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门诊及医技用房、住院楼、行政后勤保障用房、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建成后医院总床位数将会达到800张,满足区域医疗需求。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调查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计算和核实项目排污环节、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分析建设项目周围环境对于项目区景观的影响;从技术、经济、环境损益分析角度,评价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为建设单位和环境管理部门的环保设计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评价的主要专题有:水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等。本次评价重点专题为:施工期水、大气、声环境影响评价;营运期水、大气、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建设;

(2)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3)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为;

(4)您认为本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的主要影响是;

(5)您认为本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的主要影响是;

(6)本项目对您的工作、生活是否造成了影响。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者,请与以下相关单位及人员联系。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项目业主:仁寿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183334253

②评价单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28-8542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