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拟开展仁发展大厦底层门厅大门幕墙拆除改造工程施工单位选取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业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发展大厦底楼
3.服务工期:3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当日开始计算。
4.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5.服务内容:底层正面大门幕墙拆除、正面大门定制及安装(总面积约300㎡,采用钢化玻璃制作,入口净空尺寸为6m(L)*3m(H),电动感应玻璃门一座,门包边及底边采用不锈钢哑光材料进行装饰)。
6.费用支付:
(1)大门幕墙拆除后7日内,支付至总合同金额的30%;
(2)完成大门幕墙定制及安装并通过业主验收后 7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97%合同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2年满后无息支付。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满足本项目大门幕墙拆除、正大门定制及安装工程所需要的工程公司、装饰公司或劳务公司。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开展二轮谈判。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请各公司将报价文件密封,由我公司询价小组成员对报价文件进行现场拆分评比,在谈判后以合理低价中选。
四、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20万元。
五、履约担保
因服务时间较短,对此项不作要求。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8日下午15:00在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进行。
七、谈判需提交审查资格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2)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3)公司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鲜章)
(4)提交审查资料一份,需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八、谈判及后续流程
1. 接收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接收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谈判小组应当拒收。未按时提供审查资料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谈判资格。
2.谈判。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按照采购标的物的详细技术、服务、合同等条款分别与供应商开展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报价。
3.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流程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应当是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4.公告成交结果。招标采购部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公司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合同签定及实施。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定合同。中标单位在新玻璃大门制作及安装前事先提供施工方案于招标人审核,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进行施工准备及施工作业。
八、联系方式
业 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发展大厦B栋6楼
邮 编:620500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8-35030446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