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拟对仁寿龙乐水电设备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地勘单位采购进行询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业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仁寿县文林镇书院路(原水电设备厂)
3.服务工期:15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当日开始计算。
4.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5.服务内容:仁寿龙乐水电设备厂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包含体育公园与生态停车场两部分内容,总占地面积约27.69亩)的地勘服务,内容包含:本项目体育公园与生态停车场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地质勘察工作,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详细阶段执行,符合仁寿县财政评审及场地内相关设计要求。
6.费用支付:
(1)进场勘察后,乙方提交地质勘察报告及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日之内甲方付至合同总额的50%。
(2)财政评审结束后,乙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之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后,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格。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询价方式进行,一次性报价。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请各报价人在规定时限前将报价文件密封交我公司(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由我公司询价小组成员对报价文件进行拆分评比,经综合评定后,以合理低价择优选取本项目设计单位。
注:如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与已递交报价的单位进行谈判后确定中选单位。
四、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10万元。
五、履约担保
因服务时间较短,对此项不作要求。
六、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9年11月29日下午17:00前递交报价文件至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逾期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需提交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2)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3)公司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鲜章)
(4)提交审查资料一份,需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八、中标及合同签订
(一)中标公告成交结果。招标采购部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签定及实施。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定合同。
九、联系方式
业 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发展大厦B栋6楼
邮 编:620500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8-35030446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