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寿县经开区三栋职工宿舍装修工程项目劳务采购随机抽取公告
一、采购主体: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仁寿县经开区三栋职工宿舍装修工程项目劳务采购
(二)项目地点:仁寿县怀仁街道
(三)建设规模:仁寿县经开区三栋职工宿舍装修工程用地面积为5425㎡,地上总建筑面积8327㎡,地面面砖7843㎡,墙面面砖面积4834㎡,墙面涂料16370㎡,天棚涂料6428㎡,天棚吊顶1358㎡,踢脚线11678.4m,电线套管及电缆电线若干。
(四)采购内容:供应商需完成劳务项目工作内容有:基装、总坪及雨污水管网、水电工程、防水工程等,包括但不仅限于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资料收集、制作(包含但不限于开竣工资料、过程资料、影像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竣工图等)。包含项目内材料送审、送检。包含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及措施。包含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的一切施工内容。包含招标清单、图纸内除甲供主材以外的一切内容。包含项目工程中的一切变更工程、新增工程的实施。(以上描述仅是概括性的,并不仅限于以上内容,供应商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的风险,部分专业分包项目除外)
(五)采购控制价:暂定326万元(含税价),最终以仁发展评审价扣除主材(地砖、墙砖、踢脚线,乳胶漆、复合板装饰门戴套、塑钢门)后下浮5%作为合同价。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服务要求
1工期要求:90天(其中三号楼工期为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5日;四号楼工期为2022年6月16日-2022年7月17日;五号楼工期为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19日)。
(八)履约保证金及民工工资保证金
1.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10%,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的方式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本项目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领取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的方式缴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3.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九)结算办法
1.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2.支付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0%,施工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待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计价97%,剩余3%待2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注:每次付款须由成交人出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必须齐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填列;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目必须填列清楚具体明细,发票清单必须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涉及项目的发票备注栏要填写项目名称、地址;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收款人、复核、开票人信息必须填列,且复核及开票人不能为同一人)后再予以支付,并附合同复印件及请款申请书。〕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已进入仁发展劳务库的单位且于2022年5月16日18:00前成功缴纳入库履约保证金的入库单位。
(二)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用工人数不少于50名劳务人员到施工场地进行作业。(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四:挂网媒介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sfzjt.cn/)
五、竞价方式
(一)方式:本次采购采用随机抽取。
六、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7日上午09:30-2022年5月17日下午17:00。(本次报名因项目时间紧,无须到现场报名,报名以采购人提供缴纳保证金名单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66000元(大写:陆万陆仟元整),请各供应商于5月17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定,账号:56530120000000656开户银行:四川仁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陵州支行,请确保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为缴纳成功,否则不能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非成交人,本次采购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备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本项目招标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
2.成交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八、抽取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10:30。
九、抽取地点:仁寿发展大厦B栋4楼(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抽取携带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及劳务资质证书;
2.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十一、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在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rsfzjt.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二、项目安全、质量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
(一)安全责任
在整个劳务服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二)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三)合同相关条款
1.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3天内进场施工,如成交人逾期未完成工作内容或影响其余装饰工程,每1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超过3个日历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双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成交人未按相关技术要求施工或验收不合格,无法达到相关标准,采购人直接解除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有权要求成交人支付双倍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需赔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有权将成交人清理出仁发展劳务库,一年内不得参加仁发展集团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承包人不得更换现场负责人,若擅自更换现场负责人,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7天内未见纠正,发包人可对承包人处以10万元/人.次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承包人现场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少于22天(由发包人代表考勤), 重点及关键部位施工必须在场;离开施工现场必须经监理人、发包人书面批准(1天以内由监理人批准并告知发包人,1天以上需监理人、发包人共同批准);未经书面批准离开现场的,承包人按2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累计超过30天或十次以上(含十次)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20%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十三、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仁寿发展大厦A栋6楼
联系人:胡老师
业主联系方式:028-36655323
(二)管理单位: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仁寿发展大厦B栋6楼
联系人:李老师
业主联系方式:028-35030101
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6日 2022年5月16日
附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系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 (盖章)
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采购适用本证明书;
2、供应商是法人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信息;
3、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经营者信息,须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上一致;
4、供应商是自然人不填写,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仁寿汇鑫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个人名章):
日期:
注:授权代理人参加采购的适用本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