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仁寿县城市会客厅项目建设需要,我公司拟对仁寿县城市会客厅天府仁寿大道段喷淋和警示灯安装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业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仁寿城北新城天府大道旁
(三)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四)服务内容:延城市会客厅天府仁寿大道段安装喷淋和警示灯,长度约2000米,每隔3米安装一个喷头和警示灯,按甲方要求完成安装改造工作,质保期6个月。(实施清单详见附件)
(五)服务期限:10天
(六)费用支付:
项目竣工并通过业主验收后 15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97%合同款,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6个月满后无息支付。
每次付款须由乙方出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必须齐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填列;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目必须填列清楚具体明细,发票清单必须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涉及项目的发票备注栏要填写项目名称、地址;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收款人、复核、开票人信息必须填列,且复核及开票人不能为同一人)后再予以支付,并附合同复印件及情况申请书。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符合并承诺履行该项目要求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营业执照内须明确具备承担此次询价内容的经营范围。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询价方式进行,一次性报价。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请各报价人在规定时限前将报价文件密封交我公司(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由我公司询价小组成员对报价文件进行拆分评比,经综合评定后,以合理低价择优选取本项目施工单位。
注:如报价单位不足3家,则与已递交报价的单位进行谈判后确定中选单位。
四、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19.9万元。
五、履约担保
本项目工期较短,对履约担保不作要求。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人应于2020年6月17日下午15:00前递交报价文件至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10室,逾期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需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
(二)资质证书(若有则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盖鲜章或提供承诺函)
(三)公司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鲜章)
(四)报价表(明细)
注:提交审查资料一份,需每页加盖单位鲜章。
八、中标及合同签订
(一)中标公告成交结果。招标采购部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签定及实施。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定合同。
九、联系方式
业 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仁寿县文林镇迎宾大道仁寿发展大厦B栋6楼
邮 编:620500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28-35030101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