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存善堂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满足公司业务办理及服务需求,按照GSP验收规范配置相关设备,现将相关采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业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四川存善堂医药贸易公司药品仓库
(三)服务工期:1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当日开始计算,质保期1年。
(四)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五)服务内容:
1.药品进存销ERP系统;
2.温湿度传感器(含库房、冷藏车等);
3.环境温湿度监控系统及其硬件配套设施;
4.温湿度监控系统验证报告相关软件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5.内衔电子发票系统;
6.电子扫码系统及设备。
(六)费用支付:
1.甲方货物到场后经甲方验收并提供设备出厂证明及合格证并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1年合同期满后无息支付。
2.每次付款须由乙方出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必须齐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必须填列;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目必须填列清楚具体明细,发票清单必须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涉及项目的发票备注栏要填写项目名称、地址;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收款人、复核、开票人信息必须填列,且复核及开票人不能为同一人)后再予以支付,并附合同复印件及请款申请书。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具备完成本项采购要求的服务能力的公司或个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承诺函。;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方式
(1)报价人根据服务内容自行拟定供货、运输及安装售后方案报询价人审查,服务方案内应明确提供的产品品牌、型号参数及图片备查;
(2)报价人可在限价范围内根据自身特点进行方案报价,并在规定时限前将报价文件密封交我公司(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由我公司询价小组成员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报价文件进行拆分评比,经综合评定后,选定优质优价方案作为本项目供货方案,确定中选人。
四、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20万元。
五、履约担保
因服务时间较短,对此项不作要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单位应于2020年7月23日上午10:00前递交报价文件至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10室,逾期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七、报价需提交审查资格
(一)投标函(格式自拟)
(二)报价明细表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国家强制性要求的行许可证书,如有)
(五)资格证明文件(按报价人资格要求提供)
(六)投标承诺声明(包括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5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虚假承诺或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
(六)技术、服务方案和售后服务措施。
八、中标及合同签订
(一)公告成交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后3个工作日内,在公司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签定及实施。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仁发展集团下属子公司四川存善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定履约合同,进行业务办理、验收及款项拨付。
九、违约责任
(1)成交人逾期交货,每超过1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人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成交人提交的货物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对成交人纳入黑名单处理。
十、联系方式
业 主: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发展大厦B栋6楼
邮 编:620500
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28-35030101
仁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